预拌混凝土产业首次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使预拌混凝土的产业属性得以明确,这是预拌混凝土产业向现代制造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事件。“储料区、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等主要生产区域实现全封闭,并配置主动式收尘、降尘设备,采用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列入鼓励类;“海洋工程用混凝土、轻质高强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修复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硫(铁)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工艺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亦首次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

发改委在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之时征询了相关产业协会意见,协会多次向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工信部原材料司进行工作汇报并积极争取支持,提出了将预拌混凝土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建议,力求以产业政策为约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技术进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预拌混凝土产业纳入其中,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导向。协会代表行业提出的相关诉求,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的采纳和支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于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